更新日期:2024-08-08
建物落成後,保存登記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程序,雖然法規並未強制規定,卻有其存在的意義。保存登記是什麼?該如何申辦?以下文章讓旺來財經為你仔細說明!
保存登記意思
保存登記又稱「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指既有或新建的建物,為了確保權屬,向地政機關申辦所有權登記,以取得所有權狀的方式。
保存登記申辦條件
要申請保存登記,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辦理:
- 建物必須合法:建物不得為違章建築,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建造才能申辦。
- 基地必須已完成所有權登記:基地,即建物的土地必須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後,才可進行辦理。
- 必須有基地使用權:基地使用權包含地上權、典權、租賃權等,必須擁有這些使用權才可於基地建造建物,並申辦保存登記。
- 必須完成建物勘測:必須先申請建物的第一次測量,勘測完成後會得到建物位置圖和平面圖等結果圖,確定建物規模和位置後才能進行登記。
保存登記申辦資料
各縣市所規定的保存登記應備資料不盡相同,建議申請前可先向當地地政機關確認後再進行辦理,以下整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所需的相關檢附文件供你參考:
- 登記申請書
- 建物測量成果圖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 權利證明文件(申請人非起造人時,應檢附移轉契約書或其他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
- 協議書或切結書(依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和位置者,需要檢附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等)
- 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完工證明、稅籍證明、水、電費證明、戶籍謄本、門牌編釘證明等,實施建築管理後應附使用執照)
- 使用基地證明文件(包含實施建築管理前,使用他人土地為建物基地,應檢附基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文件等細項)
※貼心提醒:根據《建築法》第12條第1項說明,起造人是指建造該建築物之申請人。
保存登記如何申請?
想要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或是未保存登記建物補登記,都需依照以下流程進行申辦:
- 進行建物第一次測量:檢附建物申請測量書、建物使用執照正影本和申請人身分證正影本及印鑑,並繳納相關規費後向地政機關申請。
- 申請保存登記:備好登記申請書、建物測量成果圖等前述相關申辦資料,至建物所在地的地政機關申請保存登記。
- 地政機關審查與公告:地政機關審查後,會將通過者的案件核定並公告,若未通過,則會駁回申請。
- 登錄與校對:如果審核通過的案件在公告15日內沒有人提出異議,地政機關會將案件資料登錄於系統中,並進行校對,確認資料無誤。
- 領取所有權狀:校對完成後,地政機關會發給申請人用印後的所有權狀。
保存登記未辦理有什麼影響?
若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會有以下3點問題:
- 建物買賣困難:沒有建物的所有權狀,建物可能面臨未來銀行難核貸或增值空間不大等問題,想要進行買賣等交易相對困難。
- 銀行核貸不易:沒有建物所有權狀的申貸人,會被銀行視為產權不完整,若申貸人未來沒有還款能力,可能會有房屋無法拍賣、難以取回資金的風險,所以銀行拒貸的機會較高。
- 無法辦理營業登記:未辦理保存登記,也就沒有建物謄本,因此建物只能用來自住,並不能辦理營業登記。
※名詞解釋-未保存登記建物:建物落成後沒有辦理保存登記,導致屋主只有土地權狀,卻沒有建物所有權狀,這種情況下的房屋稱為未保存登記建物。
延伸閱讀:未保存登記建物懶人包!完整資訊一次看!
保存登記常見問題
如果你想要確認建物是否有保存登記,可利用內政部提供的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只要輸入地號或建號,就能進行免費線上查詢。
辦理保存登記需繳納2筆規費,包含書狀製作費和登記費:
• 登記費: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8條規定,實施建築管理地區者,以使用執照上的工程造價為基準,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者,以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所核定之房屋現值為準。費用為該造價或核定房屋現值的0.2%。
• 書狀製作費:一張80元或可申請免繕狀。
只要符合保存登記的申請條件,並檢附所需的相關申辦文件,都可進行辦理,就算是未保存登記的建物也能補辦。
結語
以上便是保存登記的相關介紹,提醒你,進行保存登記好處不只是確保建物的權屬,更是保障建物的安全性和以後進行買賣、貸款等操作的方便性,因此,為了你自身的權益,保存登記還是盡早完成比較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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