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繼分、特留分是什麼?5大重點保障你的繼承權!

應繼分、特留分是什麼?5大重點保障你的繼承權!-旺來財經

更新日期:2024-12-24

部分有重男輕女觀念的父母過世時,會留下遺囑將所有財產留給兒子,但你知道這樣會違反特留分規定,所以無效嗎?遺產分配中的應繼分、特留分意思是什麼?該如何計算?旺來讓你一篇就看懂!

應繼分、特留分差別?

  • 應繼分:所謂的應繼分意思為每位繼承人「應該繼承的部分」,當被繼承人沒有寫遺囑交代遺產如何分配,全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時,就需依照應繼分來分配遺產

※貼心提醒:遺產分割協議會優先於應繼分,所以若是全體繼承人已討論好如何分配遺產,並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章後,就需按協議書上的方式來分配,無法再要求應繼分囉!

  • 特留分:特留分是什麼呢?若被繼承人有留下遺囑,照理來說,應按遺囑進行遺產分配,但為了避免被繼承人偏心而分配不公平的狀況,而額外規定每位繼承人仍可得到的遺產比例,這樣的比例即為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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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繼分、特留分比例

根據民法第1141條第1144條第1223條規定,應繼分比例和特留分比例分別為你整理如下:

繼承人
(依繼承順位排序)
應繼分 特留分
配偶 因共同分配者不同而有差異 應繼分的1/2
直系血親卑親屬 與配偶平分(若被繼承人有1對子女,則配偶與子女各分得1/3) 應繼分的1/2
父母 配偶1/2,剩餘1/2由父母均分 應繼分的1/2
兄弟姊妹 配偶1/2,剩餘1/2由兄弟姊妹均分 應繼分的1/3
祖父母 配偶1/2,剩餘1/2由祖父母均分 應繼分的1/3

要特別注意的是,民法第1140條有說明,若繼承人B先於被繼承人A過世或喪失繼承權,但B有在世的親生子女C和D(A的孫子女),則未來可由C和D「代位繼承」B的應繼分,不過,由於代位繼承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間,因此B的配偶E將無法分配B的應繼分。

應繼分、特留分舉例試算

假設小法留有1200萬元遺產,因其膝下無子,所以遺產將由配偶和其父母平分,則每位繼承人可得到的應繼分或特留分金額為:

  • 應繼分:配偶取得遺產的1/2,即600萬元,父母則平分遺產的1/2,各得到300萬元。
  • 特留分:小法因為太愛妻子,而在遺囑指明要將所有遺產留給妻子,但依特留分規定,妻子無法全拿,父母各自需至少取得150萬元,也就是應繼分的1/2。

如何對抗特留分?

若有繼承人於被繼承人在世時未盡到撫養的責任,使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認為沒有權利取得遺產,而想要規避特留分等情況,以下旺來提供2種對抗方法作為參考:

  • 減少遺產總額:被繼承人可透過生前的贈與、將保險受益人登記為想給予之繼承人等方式減少遺產總額,也使特留分降低。
  •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根據民法第1145條規定,對被繼承人有詐欺、脅迫、妨害其遺囑訂立,或偽造、湮滅其遺囑等事實之繼承人,且未經被繼承人寬恕,即喪失繼承權;若是故意致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死亡、受牢獄之災,或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侮辱等情事,無論是否得到原諒,都將喪失繼承權。

被侵害特留分該如何處理?

根據民法第1225條若被繼承人訂立遺囑時,因將遺產贈與給他人,而使繼承人的特留分被侵害,繼承人可請求向受遺贈人行使扣減權,但要特別注意,依民法第1146條第2項規定,侵害特留分主張需於知道特留分被侵害時的2年內提出,若不知道,則提起訴訟的時效為繼承權生效的10年內。

結語

希望透過以上應繼分、特留分的介紹,能讓你更了解遺產分配比例的相關資訊,在處理此類事宜時能更妥善地保護自己的權利,並避免陷入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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