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可以自己辦嗎?5分鐘了解繼承流程

繼承可以自己辦嗎?5分鐘了解繼承流程-旺來財經

更新日期:2024-02-01

當我們面臨親人過世,需要處理已逝者留下來的財產或債務繼承問題,該如何辦理遺產繼承?可以不繼承債務嗎?繼承一定要請代書嗎?由旺來財經為你介紹。

我國目前繼承制度為何?

我國現行繼承制度採民法第1148條之規定:「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意思是被繼承人若同時有遺產及負債,繼承人只要將遺產與負債相抵,便可不用償還剩餘的負債。並輔以民法第1174條的「拋棄繼承」制度,繼承人也可以直接選擇不繼承遺產與負債,就不會出現早期將債務全數留給繼承人,造成繼承人難以負擔的慘況

繼承人順位為何?遺產繼承如何分配?

依據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繼承順序如下所示: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也就是說,原則上是配偶和子女為優先順位,如無子女則由下一順位繼承人(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繼承,以此類推。

遺產繼承人順序-旺來財經
遺產繼承人順序-旺來財經

而民法上又有特留分之規定。所謂的「特留分」是指法律特別留給法定繼承人的一部分,也就是說,無論有沒有留遺囑,只要繼承人有2人以上,遺產分配就不會全都留給一人,法律會強制保留一小部分給每一個法定繼承人,依據民法第1223條之規定,特留分的比例如下: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1138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1/2。
三、與第1138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2/3。
四、無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而民法上又有特留分之規定。所謂的「特留分」是指法律特別留給法定繼承人的一部分,也就是說,遺產分配並不能獨厚一個人,法律會強制保留一小部分給每一個法定繼承人,即使想要透過遺囑自由分配也是有法定上限的,依據民法第1223條之規定,特留分的比例如下: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繼承要繳納多少遺產稅?如何繳納?

  • 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33萬元
  • 課稅級距金額:
    1. 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 超過5000萬~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
    3. 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
  •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繼承發生日(死亡日)在113年 1 月 1日以後,100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
    2.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繼承發生日(死亡日)在113年 1 月 1日以後,56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
  • 扣除額:
    1. 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2.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6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
    3. 父母扣除額:每人138萬元。
    4.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93萬元。
    5.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6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
    6.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納稅義務人(即繼承人)應於收到繳納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向當地收稅款處繳納;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且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規定期限內,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能超過2個月。申請分期繳納者,利率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辦理繼承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若有辦理繼承登記之需要,以下是申請人必備的資料:

  1. 土地登記申請書(地政事務所提供)
  2. 登記清冊(地政事務所提供)
  3. 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戶籍謄本(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4. 繼承系統表(地政事務所提供)
  5. 繼承權拋棄書或法院核准備查文件(至法院聲請)
  6. 印鑑證明(本國籍者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華僑則向僑委會申請)
  7. 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自行檢附)
  8.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至國稅局申請)
  9.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自行檢附)
  10. 遺囑正、影本(自行檢附)
  11. 繳納登記費、書狀費(登記費以死亡當時遺產之申報地價1/1000計算,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整)
  12.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自行檢附)

遺產繼承流程

辦理遺產繼承其流程如下:

至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資料或印鑑證明

申請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等相關戶籍資料,以利製作繼承系統表、申報遺產稅及繼承登記。另欲申請分割繼承登記,繼承人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第一項規定親自到場,倘若無法親自到場者,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擇一辦理。

至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繼承人應先查詢被繼承人之財產明細,能確沒有漏辦繼承登記或其他遺產稅,再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依被繼承人之設籍縣市,可向該縣市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申報,戶籍在該縣市外的其他縣市,向當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報,並拿到國稅局給予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至稅捐稽徵機關查有無欠繳稅費

欠繳稅款之土地或房屋,繳清之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所以繼承人於拿到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必須持該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稅捐稽徵機關,查註該遺產之標的無欠稅後,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繼承登記。

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須至地政事務所申辦,其辦理文件如上段所述。

辦理遺產繼承4步驟-旺來財經

關於繼承的常見問題

Q、繼承一定要請代書嗎?

不一定!任何代書提供的服務項目,你都可以自行辦理,並節省一筆代書費用,但可能後續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去研究如何辦理,甚至有時會分辨不了其中細節,徒增困擾

Q、可以不按照法律規定順位辦理繼承嗎?

可以!由全體繼承人協議簽署「財產分割協議書」,共同決定遺產如何分配,其分配方法沒有限制,即使所有遺產由一人繼承也可以,且不會有贈與稅產生。

Q、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會怎麼樣嗎?

若繼承人一直都不去辦理繼承,可能會面臨以下4個問題:
✔ 超過6個月未申報遺產稅,除了補徵稅款,還要按照核定的應納稅額處罰2倍以下的罰鍰。另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未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導致逾期者,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20倍為限。
✔ 若繼承的遺產為不動產,在未辦理繼承前是無法處分及利用的。
✔ 若這一代繼承人處理不當,把問題丟給下一代或下下代,等到想處理時就會因繼承人數暴增,或繼承人之間互不認識,徒增處理難度。
✔ 若繼承的遺產為不動產,且超過30年未辦理繼承登記,有可能會遭到政府拍賣。

Q、辦繼承要多久時間?

一般來說主要是看辦理的流暢度,快則半個月,慢則幾個月都有可能。

結語

以上就是關於繼承的說明,提醒你收到遺產稅繳納通知書時,要在2個月內繳納完畢,需要延期也要即時申請,才不會有罰鍰問題喔!

24服務專線 - 旺來財經
線上免費諮詢 - 旺來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