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6-05-19
當我們面臨親人過世,需要處理逝者留下來的財產或債務,繼承可以自己辦嗎?當然可以!只要準備好相關文件,自行辦理繼承其實並非難事,但須特別注意各項流程的辦理時間限制,就讓旺來財經為你一一介紹吧!
繼承人順位為何?
法定繼承順位表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 直系血親卑親屬:包含子女(婚生、非婚生及養子女)、孫子女。
- 父母:當無子女及孫子女時,由父母繼承。
- 兄弟姊妹:前二順位皆無繼承人,由兄弟姊妹繼承。
- 祖父母: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民法第1138條
也就是說,原則上是配偶和子女為優先順位,如無子女則由下一順位繼承人(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繼承,以此類推。
配偶繼承
配偶不排在上述繼承順位中,是因為無論配偶與哪一順位共同繼承,都擁有絕對的繼承權;以下為你說明配偶的遺產分配比例:
| 共同繼承 | 分得遺產 |
|---|---|
| 與第1、2順位共同繼承 | 配偶與之平均分配 |
| 與第3順位共同繼承 | 配偶可得1/2遺產 |
| 與第4順位共同繼承 | 配偶可得2/3遺產 |
| 前4順位均無親屬 | 配偶可得全部財產 |
需要注意的是,若已離婚或法院判決離婚,配偶就會失去繼承權。

繼承要繳納多少遺產稅?
以下是2026年最新的遺產稅繳納金額規定:
- 免稅額:新臺幣1333萬元。
- 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6萬元(若有未成年,則可按照距離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
- 父母扣除額:每人138萬元。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93萬元(配偶、子女或父母為重度身心障礙者)。
-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6萬元(其中有未成年者,按距離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
-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財產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器具、約定領取的保險金:100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
-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6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
- 課稅級距金額
計算遺產稅前要先了解「遺產淨額」,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再依該金額進行稅額計算:
| 遺產淨額(元) | 應納稅額 |
|---|---|
| 5,621萬以下 | 課徵10%;無累進差額 |
| 5,621萬~1億1,242萬 | 課徵15%-281萬500元(累進差額) |
| 1億1,242萬以上 | 課徵20%-843萬1,500元(累進差額) |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名詞解釋—累進差額:為簡化累進稅率計算而先算好的固定數字,讓你直接用「遺產淨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就可算出應納遺產稅,不需逐級分段計算。
提醒你,收到繳納通知書起2個月內,須向當地收稅款處繳納,若有需要,可申請延長2~4個月;有繳納困難,也可申請分期(總額在30萬以上,最長3年內繳清)。
如何辦理遺產繼承?
以下是繼承流程圖,總共有5大步驟,詳細內容請看文字說明。
步驟一:辦理死亡登記
親人過世後30日內,須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逾期將罰鍰300~900元),務必帶上以下文件:
- 死者戶口名簿正本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 死亡證明書正本(醫院開立)
- 死者身分證正本(遺失可免附)
- 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警察局開立)
- 配偶身分證正本、身分證相片1張(換證用)
步驟二:確認繼承人
可從以下方法確定繼承人:
- 製作繼承系統表: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繼承人(逝者)的「除戶戶籍謄本」及全體繼承人戶籍,以製作繼承系統表、申報遺產稅及繼承登記。
- 確認戶籍資料:檢視是否有配偶及子女,依照法定繼承順位確認繼承人。
步驟三:查調財產、選擇是否繼承
申報遺產稅前,可前往全國任一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的「財產清單」,建議一併申請「金融遺產資料」(避免財產清單還未更新到最新資料),須準備以下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
- 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申請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可根據被繼承人的遺產及債務情況,選擇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2者都須在知曉繼承日起3個月內,主動向法院聲請:
- 限定繼承:若不確定被繼承人確切的負債狀況,或是親人間有財產糾紛,建議主動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只用遺產數額來負擔債務。
- 拋棄繼承:若被繼承人的負債大於資產,須以書面向被繼承人戶籍地法院聲請,並再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
| 繼承方式 | 個別文件 | 共通文件 |
|---|---|---|
| 拋棄繼承 |
|
|
| 限定繼承 |
|
2009年6月12日起,已全面採用「全面限定繼承」,也就是即便沒有特別辦理,依法都視為限定繼承(民法第1148條第2項)。
步驟四:申報、繳納遺產稅及核查欠稅
準備申報文件,向國稅局申報並繳納遺產稅,期限為被繼承人死亡日起算6個月內(就算選擇拋棄繼承也一樣要申報):
- 遺產申報書
- 死亡證明書
- 相關遺產證明(如存款餘額證明)
- 各繼承人身分證明及現戶戶籍資料
可用線上或臨櫃申報2種方式:
- 線上申報: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查詢、下載試算通知書,並確認回復即可完成申報。
- 臨櫃申報:將相關文件親自送達或郵寄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
申報後請注意以下事項:
- 繳納遺產稅須於稅單送達日起2個月內完成;若遺產金額未達繳稅門檻,只須確認是否有拿到國稅局給予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 繼承人須持以上2種證明文件之一至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地價及房屋稅的「查無欠稅證明」,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貼心提醒:若土地或房屋有欠繳稅款,繳清之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喔!
步驟五:辦理遺產過戶(繼承登記)
將遺產辦理繼承過戶,不動產權就會轉移到繼承人名下(須在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共有3種方式:
- 一般繼承:也就是法定應繼分繼承,按法定比例平均分配,辦理方式最簡單。
- 辦理完成,每位繼承人即可自行處分持有部分。
- 產權為「分別共有」,建議之後再協議分割,終止共有狀態。
- 公同共有繼承:若繼承人間無法立即協調遺產分配,律師會建議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 避免超過期限而被處以罰鍰。
- 後續產權處理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最麻煩的共有狀態)。
- 分割協議繼承:繼承人已談妥遺產分配,無須依法定應繼分分配。
- 須全體繼承人同意,並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
- 大家的產權都是1/1。

辦理繼承登記應備文件
以下是申請人辦理繼承登記過程中,必備的相關資料:
- 登記清冊
- 繼承系統表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
- 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 繳納登記費、書狀費(登記費以死亡當時遺產之申報地價1/1000計算,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
-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自行檢附)
- 遺產分割繼承:須附全體繼承人簽署的「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及印鑑證明,並貼上印花稅票。
- 委託他人:須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延伸閱讀:印鑑證明用途有哪些?一篇帶你詳細了解
關於繼承的常見問題
不一定!只要文件齊全,自行辦理也能順利完成,並省下一筆代書費用。但若有以下情況,還是建議請代書或律師協助更有效率:
- 家人爭議:如遺產分配談不攏、有繼承人長期失聯、繼承比例有爭議等。
- 遺產複雜:如有多筆土地、海外資產,或涉及公司股權、共有財產等。
- 節稅需求:由於房價高漲,許多人開始重視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額,若金額較高,事前規劃就能有效節稅。
若繼承人一直都不去辦理繼承,可能會面臨以下3個問題:
- 面臨罰鍰:超過6個月未申報遺產稅或辦理繼承登記者,會被處以罰鍰。
- 不動產限制:繼承的遺產若為不動產,在未辦理繼承前無法處分及利用。
- 超過年限自動拍賣:繼承的不動產超過30年未辦理繼承登記,會由政府拍賣(通常已由政府列冊管理滿15年,後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房屋、土地繼承過戶要多久呢?一般來說主要是看辦理的案件情況:
- 單純案件:繼承人溝通順暢、產權單純,約1~2個月可完成。
- 複雜案件:繼承人意見不合、財產項目多、範圍廣,可能須耗費數月以上。
結語
以上就是關於繼承的說明,現在上網查詢更便利、資訊也相對透明,自行辦理比過去容易很多;但若涉及協調財產比例、繼承人紛爭等問題,建議適時尋求專業人士協助,以降低逾期辦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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