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5-08-06
不少人會因為繼承等原因獲得持分土地,然而持分土地價值低,相關的規範也較多,讓持分土地買賣有更多細節要注意。若想買賣持分土地,該如何進行呢?歡迎和旺來財經一起了解!
持分土地是什麼?
持分土地意思為一塊土地的產權由2人或2人以上共同持有,並可依持分情形分為公同共有及分別共有:
- 公同共有土地:所有人共同持有一塊土地,沒有明確的比例劃分,權狀上會註記1/1,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進行任何處置時都必須經過所有持有人同意。
- 分別共有土地:指每位持有人各自持有土地的特定比例,並有獨立的持分土地使用權,可利用持有土地進行出租等收益行為。
舉例:該土地有4位持有人,A持有35%、B持有40%、C持有15%、D持有10%,但若未對所有權比例進行明確規定,則4人的持有比例就會平均劃分,每人25%。

持分土地可以買賣嗎?
無論是公同共有或分別共有土地都可進行買賣,但2者的買賣規定不一樣,以下分別說明:
公同共有土地
由於公同共有土地是由所有持有人共同擁有,根據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若想出售土地,應取得所有持有人同意。
分別共有土地
- 出售應有部分:依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規定,出賣人出售其應有部分時,其他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若無共有人願意承購,即可找尋第三人購買。
※名詞解釋—優先購買權:指根據法律或契約約定,當財產所有權人出售特定財產給第三人時,擁有優先購買權者可以依照與第三人相同的購買條件,優先承購該財產。
- 出售整塊土地:由於出售整塊土地容易出現共有人們意見不同的狀況,為了確保土地經濟效益最大化,土地法第34-1條第1項規定,若符合以下情況,即可直接出售整塊土地,不用經過所有共有人同意:
- 超過1/2的共有人同意且其持分土地面積合計大於50%。
- 其中一個共有人持分的土地合計大於2/3。
※貼心提醒:欲出售整塊土地的共有人必須事先以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出售土地後也要負責其他共有人應得的補償;但若未通知就直接出售土地,其他持有人有權要求出售人以市價與售價的差價進行補償。
持分土地買賣注意事項
如果想進行持分土地買賣,出售前一定要注意以下4點,除了讓買賣更順利,也可避免未來產生爭議:
- 先確認持分土地使用權為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並了解2者的買賣規定,以免自己及其他持有人的權益受損。
- 出售時除了要注意土地交易價格,也要確認各項文書費用及稅金是要由買方支付或自行支付。
- 必須以書面通知其他持有人,讓他們有機會行使優先購買權,若其他持有人都沒有購買意願,必須請他們簽署「不行使優先購買權切結書」,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 本身有優先購買權者要留意:
- 若決定購買後又反悔,須承擔買賣契約違約的賠償責任。
- 買賣條件必須與原始買方相同,才可確保土地交易的公平性。
持分土地買賣流程
若是想自行買賣持分土地,只要確保有遵守土地法第34-1條的相關規定,找尋買家即可。然而土地買賣所涉及的步驟相當繁多複雜,大多人還是會委託代書或房地產仲介等機構,以下是委託機構的持分土地買賣流程:
- 提出申請:找尋適合的土地買賣機構後提出申請。
- 土地評估:委託機構會先確認持分土地的類型,並請委託人提供相關文件,進行估價及買賣規劃。
- 進行簽約:確認合約內容,合約中必須包含詳細的持分土地買賣計畫、出售金額、仲介費用等。
- 出售完成:委託機構會協助找尋持分土地賣家,成交後就會將扣除仲介費用後的款項撥款給客戶。
持分土地買賣所需文件
- 土地所有權狀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出賣人和承買人身分證件、印章
- 土地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正、副本
- 土地增值稅、契稅繳款(免稅)證明書
- 出賣人印鑑證明(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供身分證正本者免附)
-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應附文件
持分土地買賣常見問題
由於持分土地的產權較為複雜,除了事前有很多法條要注意外,即使符合出售整塊土地的人數及比例規定,在實際交易上也有可能發生其他持有人在出售後不願意搬遷、點交的狀況,導致持分土地並不是好售出的物件。
不一定,只要符合土地法第34-1條規定,即使不分割也可進行持分土地買賣,但若遇到持有人間意見不同無法協議的狀況,可以向地政機關申請持分土地強制執行分割,分割後土地會變為獨立產權,就能自行完整運用土地價值。
土地分割詳細介紹:土地分割怎麼做?7大辦理面向完整告訴你!
結語
若想出售自己持有的土地又不想委託機構的話,可詢問優先購買權人,減少和第三人交易可能會有的風險。若有持分土地貸款的需求,歡迎諮詢旺來財經,我們是專業安全的代書貸款,讓你能快速用持分土地獲取資金!
YOU MIGHT ALSO LIKE